所得税费用27,179,556.0632,114,656.87-15.37%
研发投入1,942,386.881,355,806.4043.26%主要系加强研发项目投入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930,516.19233,131,851.57-51.99%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平盐铁路改造工程拆迁款的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7,190,102.91241,544,436.72-810.92%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同比增加的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8,430,301.66-741,303,359.41-211.40%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同比增加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13,689,888.38-266,627,071.12-1,367.85%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出现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资产减值0.00%营业外收入189,329.480.03%否营业外支出713,312.240.10%否其他收益3,368,974.280.48%否信用减值损失101,780.730.01%否
2023年4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签订《固定
资产借款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股份有限公司件杂仓库做抵押。
筹、贷款0.000.00建设期2021年10月28日2021-29关于投资津市港二期项目的公告合计------253,880,000.005,535,646,4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156,349.41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21年公司已经完成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60,156,349.41元。其中:2021年1月4日已经完成已支付发行费用1,613,207.56元的置换;2021年2月9日完成募投项目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58,543,141.85元的置换。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结构性存款专户。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调整用途是公司基于广东省发改委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的调整,将原计划投入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03,508.3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的87.52%,用途调整为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扩大后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资本性支出。
公司“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6月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99,341.29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2020年09月03日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二期工程11-13#和生产建设否13,620.213,62(注2)2021年07月31日不适用(注4)不适用不适用否23#泊位的原因)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公司前期对该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鉴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发生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156,349.41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21年公司已经完成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60,156,349.41元。其中:2021年1月4日已经完成已支付发行费用1,613,207.56元的置换;2021年2月9日完成募投项目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58,543,141.85元的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公司“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6月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99,341.29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结构性存款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注: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1%,系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支付部分工程款;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投资进度为101.20%,系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支付部分工程款;3.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效益测算方法采用增量法,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96%,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投入运营并实现效益;4.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效益测算方法采用“有-无”对比法,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5.33%,前述4个泊位产生的效益暂无法单独核算。
说明(分具体项目)2021年7月21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粤发改基础函[2021]1372号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和投资规模的批复》,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估算由原批复的29.2亿元调整为158.59亿元。2021年11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609号,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设计概算为156.56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14日进行了公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公司前期对该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鉴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盐田国际(一、二期)实现净利润52,48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4%,主要是吞吐量上涨,装卸收入和堆存收入增加。西港区码头实现净利润32,919.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5%,主要是吞吐量上涨,装卸收入和堆存收入增加,财务费用减少,其他收益增加。曹妃甸港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5,011.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20%,主要是吞吐量和单价较去年同期均会降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践行国务院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的策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污染防控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绿色生态大港。同时,积极地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港口场景的深层次地融合,加快培育港口新质生产力,以数智化转型赋能港口高质量发展。
智慧港口方面:1.黄石新港上线,实现商务委托、生产调度、货运理货全流程线上化;智能堆场系统与远程过磅功能联动,服务效率提升;推进商务计费系统开发,逐步实现多货种多流程智能化计费管理。2.惠州荃湾煤炭港生产一体化管理平台、设备物资一体化管理平台上线,离岛智慧运营一体化管理平台试运行,已陆续开展电力、装卸等对接;推进华南首套远程智能化精确装火车系统研发落地,上半年已完成前期技术论证。3.小漠国际物流港引进岸桥、场桥两大装备,搭载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实现特殊集装箱、件杂货及散货作业模式切换,有效提升装卸效率;与华为公司合作完成智慧港口顶层设计;完成智慧安防项目工程量勘测及硬件参数确认;滚装商品车系统实现门户网站开通、理货终端采购等,生产模块具备业务运行条件。
绿色港口方面:1.黄石新港打造长江内河绿色港口标杆。三期散货区域绿化工程完工、光伏车棚完工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推进低碳发展;规范固废危废处置,危险废物管理纳入省级监管平台动态监控;优化洒水设备调度等,持续推动港口能源结构向清洁化转型。2.惠州荃湾煤炭港打造绿色煤炭码头先行示范。
获得能源管理体系(ISO50001)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双认证,顺利通过“四星级”绿色港口现场评审。3.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零碳港口”示范港区。完成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和施工实施,同步开展能源及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小漠国际物流港零碳港口认证相关工作。
积极响应新“国九条”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政策,大幅度的提高公司现金分红比例。2025年6月,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中心完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工作,向股东共计分派6.76亿元,占2024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的50.09%。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超70亿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有效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投资吸引力。
从“合规达标”迈向“价值创造”,秉承“信披无小事”的原则,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做好信息公开披露工作。严格履行“业务部门初审、董事会秘书处复审、外部律师提供合规意见”的多重信息公开披露审核机制。今年上半年,通过指定法披媒体及巨潮网信息公开披露公告76份,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做了及时有效地披露,为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动态及资本规划等重要决策信息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文件,编制公司2024年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进一步升级报告框架、丰富披露内容,系统展现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所做贡献,增强市场对公司的关注与认可,促进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围绕行业趋势、经营业绩及市场表现等,全面回应投资者关切。畅通与投资机构和行业分析师的沟通机制,邀其电话或现场调研,加深投资的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增强市场认同。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实现回复率100%,并配备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确保投资者的各类咨询能获得及时、专业的回应,多举措增强和投入资金的人之间的互通互信。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行动方案各项举措,以智慧绿色港口建设为核心驱动力,逐步优化分红机制,提升信息公开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切实将“质量提升”与“回报增强”深层次地融合,全力打造治理规范、业绩优良、投资者认可的优质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行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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